厅头〔2021〕2081号文件--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

2021-12-10


索 引 号01104325X/2021-66434分    类城乡建设(含住房)
发布机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日期2021-12-08
文    号厅头〔2021〕2081号效力状态有效
文件名称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

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


各市(州)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住建局(审批局),各有关企业:

为深化建筑业企业“放管服”改革,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准备工作,保障改革期间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,经研究,决定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我厅核准的建筑业、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市(州)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,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,自动延续到2022年6月30日。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,上述范围内的企业无需申请资质延续,可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。

二、企业按照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、合并、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4〕79号)申请办理企业合并、分立、跨省变更事项,及申请办理我省跨市(州)地址变更等事项,资质证书需重新核定的,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,不纳入统一延期的范围。

三、2022年6月30日之前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有新规定的,从其规定,我厅将及时调整公布有关服务措施。

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1年12月8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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